业主:本人于2023年02月07日投诉了花样年碧云湾开发商拒不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合同约定2022年06月30日交房,30天内整改完交房。
验房时电表未安、燃气未通、无消防水带等。
整改严重逾期,7月、8月、9月,连续三个月去验房均无法收房。
2022年09月18日通知入户门整体更换,11月29日通知安装了壁挂炉等。
2023年02月10日胶州住保中心预售科来电,表示无法判断是否逾期,建议我联系律师。
要求开发公司,若存在逾期交付问题赔偿客户违约金,至今无人解决。
胶州市人民政府回复:
经落实,花样年·碧云湾项目位于胶州市幸福街166号,开发建设单位为青岛锦*创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您们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补充协议约定,交房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
2022年6月24日,青岛锦*创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业主发出《交付通知书》,通知业主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收房手续。您在验房后于2022年7月10日将房屋问题发给房修工程师,您提及的相关维修事项,属于装饰装修工程瑕疵问题,在质保范围内,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质保责任,目前开发建设单位已承担保修责任,户内所有问题已全部维修完成。
因您所购房屋已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交付,水电燃气均正常交付使用,青岛锦*创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承担保修责任,故该房屋不存在逾期交付问题,无违约金。3月9日,胶州市住房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将相关办理情况告知于您。
北京两高胡国庆房产律师团队维权指导方案:
商品房的交付不仅要符合法定交付条件,也要符合约定的交付条件。
如果合同里面约定了“燃气管道能正常使用是双方约定的交房条件之一”,那么验房的时候,并不能正常使用的话,那就是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那么开发商的行为就构成违约,因此造成的延期交房违约责任,应当由开发商承担,支付违约金。
业主提到的电表未安、无消防水带、入户门整体更换、安装壁挂炉等问题,是否能认定开发商逾期,与上面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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