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当事人问,我现在把开发商告了,一定能赢了官司吗?北京两高胡国庆律师团队告诉大家,还真的未必,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原因,希望大家有则改之。
首先呢,这两年最常见的是因为疫情原因开发商进行责任甩锅。
如果开发商说是疫情原因,那就让开发商拿出证据来,一般呢会有政府的公告文件,并且还会以书面的形式告知购房者。
其次就是停工令,停工令是每年都会有的,对于开发商来说,是早就有了心理和行为上的准备停工的影响,开发商早在签合同的时候就算进去了,所以开发商如果拿停工令来当借口,肯定是不行的。
第三个就是恶劣天气,如雾霾、台风、暴雨等等,这通常也是开发商承担举证责任,开发商需要向法院提交工地的监理日志、街道办事处提供的证明、以及政府印发的停工文件天气情况记录等等。
最后是关于道路限行和规划变更的理由,这个和天气原因是一个道理,都需要由开发商提供相应的证据去证明。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已经明白了吧,无论开发商的理由是什么,你在和开发商对付公堂的时候,一定要开发商提供相应的证据,同时要对所有的证据提出一个合理的质疑,让法院去调查取证。
只要不是真正的正当理由,那么开发商应该要承担的违约责任,还是要承担的。
您明白了吗?如果打官司,证据对于原被告来说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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