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有时候会碰到这样的情况,购买的期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已经过去很久了,开发商却迟迟不能交房,等到想清楚不买了,跟开发商说要解除合同返还房款的时候,开发商却不同意,购房人起诉到法院,却被法院告知,合同解除权已丧失,无法解除合同,只能被动等待交房了。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必须要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什么期限内不能行使解除权,不能解除合同了。
北京两高胡国庆房产律师团队告诉大家,不能这么稀里糊涂的就被开发商坑的不能退房,需要了解相关打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经过买房人的催告后,在合同约定的延期期限内仍未交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合同没有约定延期交房期限的,为买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同时,规定买房人应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合同未约定解除权期限的,应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权之日一年内行使,超过期限的,就不能再行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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