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购房者必须给开发商发“催告函”吗?不发会怎样?
- 来源: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 更新: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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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发商延迟交房时,不管购房者是不是真的准备解除合同,都应当在开发商延迟交房后立即发函催告,一是在开发商迟迟不能交付房屋时采取的一个应对举措;二是催告后可解除合同对开发商也是一种压力。
催告较好以快递等可保留凭证的方式进行。

如果购房者没有给开发商发在催告函,开发商长期拖延交付房产,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购房者是不可以解除合同的,所以,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