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预期逾期交房了,面对遥遥无期的延迟交付,购房业主应当采取哪些救济手段?如果找相关的行政机关部门投诉就,有用吗?行政机关会如何处罚开发商?北京两高律所胡国庆房产律师团队整理相关内容如下。
开发商延迟交房有三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开发商为按合同日期办理入住,遂通知购房者入住,强行交房;
第二种是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交房条件;
第三种是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到来时,开发商因未竣工不能交房。
针对第一、第二种开发商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第三种情形,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进行调解并监督开发企业履行违约责任,如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下达责令通知、督促企业履行房屋合同签订应尽的义务,为开发企业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延期交付房屋的企业,给予纳入不良记录留存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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