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看到开发商发的逾期通知了,暂时逾期12个月,具体交房时间不确定,给的原因理由是因为疫情原因,导致员工不能上岗,所以不能按时交房。我看了很多资料案例,说开发商因为疫情逾期交房的话,必须给出政府文件,能证明疫情确实影响工程进度了,对吗?如果有影响,我还能要延期交房违约金吗?
针对不可抗力部分,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并且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因此即使开发商确实遇到不可抗力情形,也必须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通知,并且证明导致停工的事实存在。
另外,还要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在疫情管控之前,还是在疫情管控中,还是在疫情解除之后,分别有不同的说法。
关于逾期交房违约金,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是否需要支付,以及索要逾期交房违约金的多少,也要具体分析。
不过根据以往案例判决来看,很多开发商拿疫情当逾期交房的挡箭牌,要求完全免责,是不合理的,更多情况下,是需要承担部分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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