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逾期交房违约期限怎么计算?广东因为疫情逾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2023年广东疫情逾期交付案件裁判要旨/指导意见如下,供参考!
【(2021)粤04民终3403号】
2020年初开始,虽然本省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但从2020年5月8日开始已调整为三级响应,一审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结合百家达公司建设的实际情况,酌定免除百家达公司受疫情影响的时间为4个月即120天。
据此,百xx公司逾期交房的时间应从2020年11月1日开始,马某某认可2021年1月16日收房,因此逾期交房时间为61+15=76天。
【(2022)粤18民终1878号】
本院经审查认为,在2020年1月下旬,我国爆发新冠肺炎疫情,而该疫情对于国民当时的生产生活产生重大的影响,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上诉人主张因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免除其逾期交房违约责任,但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仅能证明疫情对其工人返工及生产造成影响,其未能证明疫情作为不可抗力事件是其违约发生的唯一原因,故上诉人主张因疫情完全免除违约责任,本院不予采纳。
因疫情对不同地区造成的影响程度不同,各地政府采取的一系列管控措施,确实会对人流、物流和各行各业产生较大影响,一审法院综合考虑疫情对本地区的影响程度、防控措施对物资供应、人员返岗等情况的影响,已经扣减了112天的违约期间,在扣除因疫情导致交房迟延的期间后,上诉人依然存在逾期交房的事实,故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违约并无不当,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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