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以”疫情影响“为由延期交房,可免除违约责任吗?

  某置业有限公司对业主发布了《不可抗力告知书》,认为新冠疫情影响属于不可抗力,可能会导致房屋延期交付,提前告知购房业主。难道开发商就发布这一则通知,业主就要一直等着交房吗?也不能要求开发商赔偿延期交房的损失,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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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两高律所胡国庆房产律师团队解答:开发商能否对延期交房主张免责,需要看疫情是否构成了影响以及影响的程度。

  因疫情无法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可以就延期交房主张免除相应责任。

  待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结束,开发商应该及时办理交房手续。

  因疫情不能交房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

  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交房义务的约定时限在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发生前,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第一条第4款。

  所以,从上述文章中所知,开发商以”疫情影响“为由延期交房,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合理的,购房业主应该大胆质疑,认真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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