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延期交房,有时候开发商同意了退房,房屋买受人也签订了退房协议,但是退房款什么时候到账,往往没有保障,再加上很多人不懂法律知识,导致退房退款后的问题更大,下面是北京两高律所胡国庆律师团队办理过的易总延期交房退房退款案例,虽然开发商也说了不能保障房款到账时间,但是在律师的操作下,最终开发商愿意在35天内全额退还购房款、机票损失及公证费用。
张容律师在详细分析案情事实、法律依据和委托人张某的总体诉求后,第一时向相关部门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定期跟踪相关部门的答复进展。
通过答复内容,张容律师了解到案涉商品房项目存在未竣工验收等违法行为的情况,故借此机会积极与开发商的客服部门沟通,提出业主的诉求,并要求客服部门及时转达给开发商负责人,协助委托人张某拟定退房协议、做公证、撤销房屋备案申请等,否则将会对开发商的相关违法行为提起行政查处。
其次,张容律师告知对方,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不得交付使用。”
由于该开发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未竣工验收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开发商确实应同意张某退房退款的要求。
最后,在张容律师的不断催促下,开发商负责人表示同意退房,但表示“因房屋的撤销备案流程和预售款资金支出需要相关政府部门配合,因此可能需要很长时间,具体退款到账时间不确定。”
但是,张容律师未相信开发商的说词,主动自行向住建局及房产交易中心了解退房协议签署及公证流程、房屋撤销备案的操作流程及时间,以及预售款资金监管账户的支出条件和时间等。在此过程中,张容律师发现,我方了解到的情况与开发商负责人所述并非一致,因此张容律师继续与开发商负责人沟通,告知对方我方所了解到的情况。
最后,该负责人同意我方提出的35天内全额退还购房款、机票损失及公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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