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买房预防遭遇一房二卖法律风险,各个阶段防止一房多卖一招就够了,下面是北京两高律所胡国庆房产律师团队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前
1.注意确认房屋无他人占有,签署合同后能够尽快交付使用。
2.检索该房屋在政府网站的备案情况。
——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
1.通过网签备案的形式,避免“一房二卖”,网签后,无论卖方毁约因涨价还是毁约卖给第三方,如果想要顺利完成房屋交易都需要优先注销网签记录,而网签的注销需要买卖双方同时到场共同申请;
2.提高定金比例的同时在合同中约定毁约的双倍定金罚则,以提高卖方的毁约成本,督促卖方及时完成交易。
——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后
在合同中约定并申请完成“预告登记”,《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依此规定,经预告登记的不动产买卖合同买受人的债权产生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依法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预防法律纠纷的发生,是不是防止一房多卖一招就够了?更多一房二卖、一房多卖等相关的法律纠纷,可以拨打北京两高胡国庆一房多卖、一房二卖房纠纷律师免费24小时电话咨询,获得维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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