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套路多多,近几年也是烂尾楼、一房多卖的事件时有发生,让原本欣喜的购房人闹心不已。下面专业的房产律师跟大家聊聊“一房多卖”中房产权的归属问题。
一、“一房多卖”的概念
“一房多卖”又叫做房屋多重买卖,是指出卖人将同一房屋先后卖给多个购房者,并且签订了多份房屋买卖合同,产生了多重买卖关系,最后导致房产纠纷问题。
二、一房多卖的房屋产权归属
1、首先确定合同是否有效,若出卖人在房屋尚未完工时就将房屋产权转移给某一购房人,甚至是多个购房人,签订了多重房屋买卖合同,那么这个行为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然也是无效的,此时就不牵扯到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法律上视为卖方未交付标的物的所有权情况。
2、当咨询房产律师确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时,按照法律规定,核实开发商等出卖人并未与购房人恶意串通,那么房屋产权可由时间上先行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购房人取得。
3、若是购房人没有办理商品房登记手续,没有合法占有房屋,依照法律也应当支持先与出卖人签订房屋合同的购房人。
4、对于出卖人与购房人签订多重房屋买卖合同,造成不动产权转移给某一购房人,而无法对其他购房人履行合约责任的行为,出卖人需要承担合同违约的责任,根据签订的有效购房合同赔偿违约金。
“一房多卖”是开发商等出卖人的恶意卖房行为,大家买房过程中碰到不良开放商造成的房产纠纷,一定要及时咨询房产律师,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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