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房,不仔细看合同,更多情况下,是看不懂合同,所以建议大家,在购买房屋之前,建议找个懂合同法律的人帮你把把关,以防被套路,另外,一旦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一定要及时维权,因为要脱再拖,超过了维权诉讼时效的话,再想维权,可就难了!
【商铺被投资公司加装钢制楼梯 维权案例 】
2013年,倪某某与某投资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三层商铺一套。2014年11月21日,倪某某接收房屋时,该商铺一、二层之间及二、三层之间均由投资公司安装了钢制楼梯,倪某某并未提出异议。该商品房竣工备案的楼梯平面详图(竣工图)标注:楼梯由用户自理,楼板开洞。2019年底,倪某某诉请判令拆除该房屋楼梯。
一审法院认为,投资公司安装楼梯的行为无合同依据,也不符合竣工图中“楼梯由用户自理”的内容,且倪某某的主张未超过诉讼时效,判决:某投资公司拆除案涉房屋内的楼梯。
投资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合同对楼梯由谁建造未予约定,倪某某在接收房屋时对楼梯现状亦无异议,应视为双方均默认房屋带有楼梯。
且根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单以及变更后的竣工图,可以证明“楼梯由用户自理”的设计内容发生变更,由建设单位统一制作安装。
此外,倪某某于2014年11月接收房屋时楼梯即已存在,至2016年11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倪某某于2019年底起诉明显超过诉讼时效。
据此,二审法院改判:驳回倪某某诉讼请求。
不管是购买商铺,还是其他类型的房产,收房收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实际现状和合同约定的是否相符,发现问题,及时维权,不要拖延,否则坑的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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