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返租,也就是大家常说说的房屋租售绑定模式,虽然从合同伤看不出问题,但是一般买卖合同,和返租合同的签订,给买受人的感觉,是有直接联系的,比如,同时签订,比如,在同一地点签订等等,如果后买你的返租出问题,比如,不能如约支付租金的话,作为售房的开发商要一起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吗?下面结合相关案例一起来看看。
【租售绑定民事纠纷,开发商亦担责 案例】
张某某与某置业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置业公司向买受人出具《声明与承诺》,由张某某签字将其购买房屋委托某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商业项目的统一规划,进行统一招商和统一经营管理。
后张某某与该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与租期。
因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约支付租金,张某某诉请判令该置业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44911.44元及违约金。
一审法院判决某置业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张某某租金44911.44元及违约金。
置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虽然以上案例,判定了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担责,但是司法实践中对于售后返租商业模式中开发商是否承担责任,存在不同的观点。
开发商与商管公司是否为各自独立经营的主体,售后返租行为是否对购房人考虑购买房产产生了重大影响,开发商所做出的承诺是否明确具体,这些考量是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关键因素。
有法院认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开发商并非租赁合同的主体,故开发商不应当对购房人的租金承担责任。即使开发商与商管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相同,但无证据证明两者之间存在业务混同、财务混同、人事混同等情形的情况下,开发商亦不应该承担责任。
所以,具体案件需要具体分析,更多售后返租法律纠纷,请咨询北京两高律所胡国庆房产律师团队,获得精准维权方案。
最快一分钟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