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的房子跟合同约定的不一样,和开发商的宣传广告也不一样,这种“货不对板”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可以直接要求退房吗?北京两高律所胡国庆房产律师团队整理相关内容如下,看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退房?
退房也不是说随便就可以退掉的,必须满足一些条件,或者约定条件,或者法定条件,在满足特定条件后,购房者可以以通知的形式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构成欺诈时,购房者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起诉至法院撤销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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