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买了商铺,验房发大问题,购铺业主想要主张开发商虚假宣传赔偿,并要求返还购铺款项,下面一起来看看,法院hi如何判决的吧!
【商品房欺诈案详情经过】
2018年8月份,山东的刘女士购买商铺时,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向其承诺层高5.7米,可以分隔成两层使用。
2018年9月,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载明刘女士购买商铺一套,用途为商业,层高5.7米,房屋总价款81万。
2020年6月,刘女士验房时,发现所购商铺实际层高为4.3米,无法隔成两层使用。
刘女士认为开发商虚假宣传,她是受到欺骗才购买的商铺,遂找到开发商,要求其退还房款并赔偿损失20万。
在交涉过程中,刘女士发现开发商对商铺层高为4.3米的事实一直知晓,并且对其提出的赔偿要求没有明确回复。
刘女士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庭审中开发商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就自身错误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判决,解除刘女士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返还刘女士购房款81万元,并赔偿利息;开发商赔偿刘女士损失20万元。
【律师说法】
根据开发商明知层高为4.3米,依旧以层高5.7米的虚假信息向刘女士做宣传,欺骗其购买涉案房屋,该行为构成合同欺诈。
合同约定为5.7米,实际交付4.3米,交付标的物与合同约定严重不一致,加之刘女士购买该商品房目的为隔成两层对外出租,现其需求无法实现,开发商就合同构成根本违约。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案中,刘女士购买商铺花费81万元,故其主张开发商赔偿20万元的诉讼请求理应得到支持。
【律师建议】
购房时,签合同要注意。重要约定、承诺一定要写进合同。
维权过程中,与开发商或者物业沟通,尽量将对话内容录音,以此留存证据。
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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