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买房的时候,哪个房产销售跟我们说,以后这附近有超级市场,有医院,有学校,可是我们收房的时候这附近只有一个小超市,医院和学校都没有,如此虚假宣传诱导我们消费者购买房产,怎么办?已经购买交钱签合同的消费者该怎么维权?现在开发商根本不出面解释,我们又如何掌握维权主动权?
既然是要维权,那就要积极主动,主动获取维权主动权。
你想要退房也好,想要开发商赔偿也罢,那你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开发商在销售房产的时候,至少是在对你销售的时候采取的“虚假”、“夸张”的方式和手段。
一定要抓住对方的“错处”,在集体房产纠纷中,这个“错”就是指开发商违法、违规的证据材料。
比如,开发商的宣传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
再者,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签订合同过程中是否存在欺瞒?
类似这样的证据,只要业主掌握了,不管是谈判协商,还是诉讼打官司,开发商气势必然会弱势化,这样业主才可以更轻松的维护权益不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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