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日期:2023年3月22日
咨询详情:买了一套二手房,全款支付的,也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的是2022年12月29日去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原房主说家里临时有事儿,说过一周再去办理,我同意了,但是之后再联系他,他总是各种理由推脱,现在还没有给我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没把房子交给我,二手房逾期交房的话算什么?能要赔偿吗?我作为购房者该怎么办?
北京两高律所胡国庆房产律师团队解答:
在购房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房屋交付的时间,如果卖方逾期交房,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可以与卖方进行协商,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您可以与卖方商议延期交房或者协商增加赔偿金等方式,但需要注意确保协商的结果合法有效,并在书面合同中明确约定。
如果卖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无果,您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金或者赔偿金,具体的数额应当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就已经明确约定了,并在合同中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数额,那么您需要与卖方协商或者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
如果卖方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建议您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保留好相关证据,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困难或者不确定如何处理,可以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者律师。
如果您的案件比较复杂,可以拨打北京逾期交房律师免费24小时电话咨询,获得维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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