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90天国家规定(法律知识)

  北京两高胡国庆房产纠纷律师团队整理:

  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开发商应当在预售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交付买方。

  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买方,并与买方协商另行约定交付期限。如果开发商未能在协商的新交付期限内交房,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


延期交房90天国家规定


  同时,开发商还应当按照约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应当根据约定金额的一定比例逐日累计计算。

  国家规定的90天指的是,在协商的新交付期限内,开发商超过90天未交付房屋,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如果有更多法律问题咨询,可以拨打胡国庆延期(逾期)交房纠纷律师团队专业法律咨询在线24小时电话。

Industry information

行业资讯

自助咨询

快速反馈

最快一分钟反馈

案情分类:

关于我们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胡国庆房产律师团队,专业解决房产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维权开发商跑路开发商破产售后包租开发商虚假宣传等一切事务,律所拥有包括高级合伙人在内的500余名专业人士,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多个城市设立分所,业务遍布各大城市。

联系我们

  •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南大街十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
  • 电话: 400-1197-987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官方微信
咨询热线:

400-1197-987

售后服务 / 投诉处理

©2022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胡国庆律师团队丨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1452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06946号

cache
Processed in 0.006118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