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2月27日
咨询案件类型:烂尾楼
详情:我们这个碧某园小区曾经自称是哈尔滨优质高档小区,当时购买价格每平米27000元,属于人车分离的设置,还有足球场、篮球场、游乐园等等,并且周边设有配套的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当时购买房子的时候,销售说的愿景那真是天花乱坠的。
从我们交了钱,办理了房贷之后,也就正常建设了2年左右,就烂尾了,至今烂尾楼有六七年了。曾经我们好几个业主一起去找开发商,但是碧某园的这个开发商没有给出任何解释,总是推辞说一直都在建设当中,可是现在已经逾期交房好多年了,楼房周围的草都有人高了,听说还有人在这个放羊。
我们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们业主该怎么要要赔偿?如果退房的话,会不会钱房两空?请律师给个建议。
北京两高胡国庆烂尾楼律师团队回答:
烂尾楼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开发商停工或破产而未能完成建设的楼房。这些楼房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高度或者已经完全建成,但因为缺少投入而未能投入使用,给业主和周边居民带来了不便和安全隐患。
对于烂尾楼业主,财产权利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因此有权要求获得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开发商应该向业主赔偿已经支付的房款和定金。
其次,开发商还应该向业主赔偿因未能按照约定交付房屋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例如租房、住宿等额外费用。
最后,如果因为烂尾楼造成了业主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开发商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开发商未能承担赔偿责任,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包括《物权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业主可以通过这些法律规定来向开发商索赔。
总之,作为烂尾楼业主,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及时采取合理的维权措施,确保自己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烂尾楼的整治和处理,维护业主和周边居民的合法权益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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