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是购房者,我是2021年12月和C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也一直没有去居住。
B:我是购房者,我是2022年5月和C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我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我同年的6月份就开始重新装修了,且2022年的年底就已经入住了。
案件基本情况:A先和房屋原来的产权人签订了买卖合同,B后签订的;B先实际入住了房子,A一直没有入住。
疑问: 一房二卖,一房多卖,后签订合同者先实际取得了房屋,房子会属于谁?A和B手里的合同,谁的属于无效?
北京两高胡国庆房产律师团队分析:
一房二卖,两个买卖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且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也有特殊的情况,比如出卖人出售房屋后又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导致原来的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那么后来签订的这份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
一房二卖、一房多卖,两个买主,合同都有效,那房子归谁呢?在“一房多卖”的纠纷中,法律保护购房人顺位如下:过户登记>合法入住>支付房款在先>合同签订在先。
这样大家清楚了吧,虽然A先于B跟C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因为B实际合法入住的时间早于A,所以,如果诉讼解决,一般会要求C协调B办理房产过户手续,A只能要求房屋产权原有着退款和相关赔偿。
律师建议大家,签订了合同之后,尽快办理房产产权过户登记,只有登记了,房子才会踏踏实实的属于自己,避免纠纷的产生,避免一房多卖,小心后来者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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