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购房,这样大大缓解的购房人的经济压力,同时也满足了更多人的购房需求,让更多消费者可以住得起新房。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房产纠纷涉及烂尾楼、开发商逾期交房等情况,业主为了及时止损,选择了停贷断供,业主要求退房,进而起诉开发商。就算是解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法院支持了业主的退房诉求,那必然还存在一个“银行滞纳金”的问题,这个需要谁来支付?
因开发商的过错导致法院判决退房还款的,购房者因未按期还款应付银行的滞纳金则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产生退房责任前,业主不按时向银行支付供款产生的滞纳金由业主承担;
2、如果产生烂尾楼或其他情况,业主看到房地产开发商不能如期交房,在停付供款时,要预先告知银行和发展商,这样责任不在业主,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开发商支付。
另外,在房屋预售合同中,购房者通过银行按揭向开发商支付购房款,如果发生了纠纷,银行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在以往的业主退房银行滞纳金的支付问题上,大大加重了业主的责任,现在随着法律的逐渐完善,我们业主依法维权,也能得到一个满意的、公正的判决结果了。更多相关法律问题,请咨询北京两高胡国庆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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