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中涉及很多问题和细节,我们作为购房者,只是想着买多大的房子,买哪里的房子,买的房子如何装修,却忽略了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在商品房买卖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一旦出现差错,我们将深陷各类房产纠纷的法律问题中。比如常见的开发商虚假宣传导致我们买的房子跟宣传得不一样怎么办?我们能要求开发商给我们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可以以此来要求开发商退房吗?下面是北京两高胡国庆房产律师团队办理开发商虚假宣传商品房纠纷案件中经常用到的一些法律法规,希望大家可以学到法律知识,预防纠纷发生。
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虚假宣传,广告法律法规内容。
《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
(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想要退房的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法律规定内容是处理案件纠纷的依据,为什么很多业主跟开发商打官司容易输,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业主自己对于法律法规的运用比较生疏,甚至生搬硬套,其实商品房纠纷案件的处理,同一件案件,律师的办理角度可能跟业主自己处理有所不同,律师处理案件的策略和节奏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像这种开发商虚假宣传导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或者集体诉讼房产案件,大家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咨询一下律师,争取让自己的案件能有一个有利的结果,至少不要浪费一次诉讼机会,因为诉讼也是有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的,再来一次,不知道作为普通业主,还能不能经得起折腾。
最快一分钟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