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房二卖、一房多卖的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是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房屋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必然就会对另一合同的履行产生违约问题,甚至涉嫌诈骗,不过实际案例中一房两卖、一房多卖的,下面这些情况不构诈骗!
1、房屋出卖人作为实际房屋所有人,与他人签订多份合同,将房屋选择过户给一人,对其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退还房款的;
2、房屋出卖人虽未将房屋过户登记给买受人,但已实际交付买受人,且不影响买受人实际使用的;
3、名为房屋买卖,实为以房抵债的。
虽然以上一房两卖、一房多卖的情况构不成诈骗,但是属于民事纠纷也应当由房屋出售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更多法律问题请咨询北京一房两卖律师、北京一房多卖律师。
最快一分钟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