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卖、一房多卖的,这些情况不构成诈骗!

  在一房二卖一房多卖的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是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房屋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必然就会对另一合同的履行产生违约问题,甚至涉嫌诈骗,不过实际案例中一房两卖、一房多卖的,下面这些情况不构诈骗!


一房两卖,一房多卖,不构成诈骗


  1、房屋出卖人作为实际房屋所有人,与他人签订多份合同,将房屋选择过户给一人,对其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退还房款的;

  2、房屋出卖人虽未将房屋过户登记给买受人,但已实际交付买受人,且不影响买受人实际使用的;

  3、名为房屋买卖,实为以房抵债的。

  虽然以上一房两卖、一房多卖的情况构不成诈骗,但是属于民事纠纷也应当由房屋出售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更多法律问题请咨询北京一房两卖律师、北京一房多卖律师



Industry information

行业资讯

自助咨询

快速反馈

最快一分钟反馈

案情分类:

关于我们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胡国庆房产律师团队,专业解决房产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维权开发商跑路开发商破产售后包租开发商虚假宣传等一切事务,律所拥有包括高级合伙人在内的500余名专业人士,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多个城市设立分所,业务遍布各大城市。

联系我们

  •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南大街十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
  • 电话: 400-9622-660
{SITE_NAME}

扫描二维码

添加我们官方微信

马上进行法律咨询

cache
Processed in 0.008184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