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一房二卖”、“一房多卖”是否为诈骗时,是满足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这个人确实有实施欺骗行为——对方(受骗人)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处分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害。这些情况下的一房二卖、一房多卖属于诈骗罪:
1、房屋出卖者不是房屋的实际产权人,但是与他人签订了合同,且收取购房款的;
2、房屋出卖人伪造房屋权属凭证,且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3、房屋出卖者已将房屋实际出售过户给他人,又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4、房屋出卖者与他人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房屋交付和过户义务,逃匿和拒不退还购房款的;
5、房屋出卖人明知没有还款能力,将房屋重复抵押或出售,获取贷款或者购房款的。
以上就是关于一房二卖诈骗罪、一房多卖诈骗罪的内容,更多问题请咨询北京一房二卖律师、一房多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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