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情况下的一房二卖、一房多卖属于诈骗罪!

  在判断“一房二卖”、“一房多卖”是否为诈骗时,是满足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这个人确实有实施欺骗行为——对方(受骗人)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处分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害。这些情况下的一房二卖、一房多卖属于诈骗罪:


一房二卖,一房多卖,诈骗罪


  1、房屋出卖者不是房屋的实际产权人,但是与他人签订了合同,且收取购房款的;

  2、房屋出卖人伪造房屋权属凭证,且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3、房屋出卖者已将房屋实际出售过户给他人,又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4、房屋出卖者与他人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房屋交付和过户义务,逃匿和拒不退还购房款的;

  5、房屋出卖人明知没有还款能力,将房屋重复抵押或出售,获取贷款或者购房款的。

  以上就是关于一房二卖诈骗罪、一房多卖诈骗罪的内容,更多问题请咨询北京一房二卖律师、一房多卖律师


Industry information

行业资讯

自助咨询

快速反馈

最快一分钟反馈

案情分类:

关于我们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胡国庆房产律师团队,专业解决房产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维权开发商跑路开发商破产售后包租开发商虚假宣传等一切事务,律所拥有包括高级合伙人在内的500余名专业人士,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多个城市设立分所,业务遍布各大城市。

联系我们

  •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南大街十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
  • 电话: 400-9622-660
{SITE_NAME}

扫描二维码

添加我们官方微信

马上进行法律咨询

cache
Processed in 0.006117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