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破产倒闭了,业主花钱买的房子迟迟拿不到,购买期房办理了银行贷款的业主很慌张,现在北京烂尾楼房产律师告诉大家,开发商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房产项目烂尾的,也就是开发商跟业主之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迟迟不能履行的,业主的贷款不用还了!
为什么可以这么说?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相关案件的判例:
许先生在2014年底在嘉善县买了一套房子,从当地银行贷款将近400万,随后交了首付,很快贷款也批下来了,就等着交房了,可是没想到等来等去,等到的是开发商破产,楼盘烂尾的结局。
房子没了,许先生每个月还要偿还大量的贷款,这是让谁也接受不了的。许先生心里也想,既然房子没有了,为什么还要给银行还款?这个想法从常理角度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从法律层面就难以讲得通了,大部分同行都清楚,买房与贷款是两个合同,也就是两条法律关系,同为生效合同,房子交不了,你去找开发商维权,但是贷款你得正常还。
许先生心有不甘,也确实无力还贷,于是就采取了大部分人一样的做法,断供了。
于是2020年底这家银行就向嘉善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一审判决许先生败诉,偿还贷款,许先生上诉,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引发本文也是社会层面广泛关注的判决,判决银行败诉,这贷款不用还了!
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业主购买的房子因为开发商的没有买成,那买卖不成的话,关于双方签订的合同也就不存在了,既然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存在,那么贷款合同也就不存在,也就不存在贷款偿还的说法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以及利息分别退还给银行和买受人。
最快一分钟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