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德国的“铁血宰相”俾斯麦在他的回忆录里说:政策的任务就在于尽可能正确地预见到别人在现成的状况下会做些什么。是啊,我们生活在当下,总会遇到“困难”,我们自己解决困难的方式总是以“己”为主,而政策的出现就是既要解决人们的困难,又要具有普适性,更是对人们长期发展具有利好作用的内容。我国最新房地产政策的出台,对开发商、房地产企业有哪些影响和改变呢?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十六条措施全方位支持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1、《通知》提出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投放,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坚持同等原则,在贷款、债券融资政策等金融政策上一视同仁,疏通房地产融资的管道,解决当前民营房企融资困境。
2、《通知》提出金融机构在确保项目公司债权安全、资金封闭运作前提下可按照市场化原则给融资支持,匹配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3、《通知》支持优质房企继续发债融资,财务总体健康但面临短期困难的房企,推动中债信用增进等专业信用增进机构给予发债增信支持;如发债主体按期兑付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协商做出合理展期、置换等安排,主动化解风险;支持发债房企在境内外市场回购债券,多维度多渠道化解房地产企业在债券市场的危机。
4、《通知》提出中长期资金支持满足自持物业型住房租赁企业信贷融资需求,资金支持收购、改建房地产项目用于住房租赁。商业银行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项目发放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商业地产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后,银行发放贷款期限、利率适用保障性租赁贷款相关政策。
5、《通知》明确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行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专项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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