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腰包买了房,没想到烂尾了,遇到这种事情不要慌,依法维权依然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烂尾楼怎么维护权益?法律规定有哪些?
问:商品房烂尾楼了,我们业主可以主张什么?
北京胡国庆房产律师团法律咨询解答:遇到商品房烂尾楼,作为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业主购房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惩罚性赔偿金以及其他损失等等。
问:烂尾楼纠纷,可以和开发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有什么法律规定?
北京胡国庆房产律师团法律咨询解答:《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所以,当业主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或者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问:商品烂尾楼,购房者还需要向银行偿还贷款和利息吗?
北京胡国庆房产律师团法律咨询解答:开发商烂尾后,业主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借款抵押合同》,不需要再向银行还款。也可以继续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借款抵押合同》,需要继续向银行还款。《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取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当开发商未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房屋,致使《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借款抵押合同》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亦被解除。根据前述规定,应由开发商将收取的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返还银行,购房者不负有返还义务。且因为《借款抵押合同》的解除,购房者无需再向银行偿还贷款和利息。
以上就是商品房烂尾楼怎么维护权益的问答解析内容,更多房产法律问题请咨询北京胡国庆房产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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