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逾期交房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违约责任承担有:购房者要求解除买卖合同、继续履行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买卖合同,退房退款退利息。下面我们起来看看商品房逾期交房纠纷的违约责任认定问题以及法律规定内容。
一、因开发商经营不善导致的商品房逾期交房纠纷,购房人可依据购房合同的有关违约责任的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
二、开发商因某种原因未完成竣工验收和备案的义务导致完成不了交房的,购房人接收房屋后发现房屋未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进而主张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开发商对购房人履行了告知义务的,购房人在明知房屋未履行竣工验收和备案程序情况下依旧选择接收房屋,此时购房人主张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不予支持。
——开发商并未告知购房人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和备案,此时购房人主张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应当予以支持。
三、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因修复导致逾期交房的,应当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对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以及购房人已经验收接收了房屋的情况,购房人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一般难以获得支持,但前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四、不可抗力导致的逾期交房的,也就是说开发商可以证明不可抗力因素与逾期交房具有因果关系的,对于不可抗力条件下的责任追究问题应当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判断。
以上内容就是各种情况下关于商品房逾期交房纠纷的违约责任认定问题,更多法律问题咨询北京两高胡国庆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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