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房合同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商品房购房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里?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商品房购房合同纠纷的立案管辖主要有如下的几种情形:
——商品房购房合同纠纷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关于对商品房购房合同纠纷案件中约定了履行地点与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2022.04.10 实施 现行有效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商品房购房合同中约定两个以上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十条第二款: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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