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烂尾楼,迟迟不能交房,业主以开发商不能如期交房单方面违约为由要求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开发商却一直没有返还房款,该怎么办?对于开发商已经同意退房但是不退钱的行为,消费者该怎么办?
北京房产律师认为,退房后,开发商应当把购房款退换给购房者,面对开发商无力退还或者是拒绝退还房款的,首先还是本着协商解决的方式解决,毕竟这种方式处理起来更快速,不用走程序,如果实在是无法协商的,可以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
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符合法定的退房条件,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另外,开发商同意退房退款的,如果开发商实在是短时间内无力退还购房款的,不妨给他们点时间筹措资金,这样会减少购房者的损失。
开发商拒绝退房款的,那就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走诉讼程序,关于烂尾楼退房退钱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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