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家庭都是一个孩子,为了给孩子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不惜带着全家的家当购买学区房,开发商为了吸引住这一批的消费者,往在售楼的时候恶意引导,有的开发商甚至涉嫌虚假宣传。
小刘三年前准备购买了一套期房,为了给孩子上小学,于是选择了一家自称是学区房的楼盘,等交房的时候才听说这里的楼盘根本不是学区房,回家后小张仔细看了看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发现合同中并没有学区房的承诺,这可把小张气坏了,小张认为,自己购买这个楼盘的初衷就是销售告诉自己这里属于学区房,另外,如果这楼盘不属于学区房的话,房价在附近所有楼盘中很偏高,这是开发商唱空城计呢吧!
对于小刘的这种案子,不在少数,但是大多是因为没有保留相关证据而难以维权,那就没办法解决了吗?
遇到这种问题,还是要及早的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时间拖得越久,证据被磨灭的就越干净,对于维权者来讲也就更为不利。
预防这种虚假宣传的纠纷,或者说是解决这种开发商虚假宣传的法律纠纷的方法是什么?
很简单,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把广告宣传的承诺写入合同约定条款,这样的话,开发商说大话的时候就必须掂量掂量了。
因为多数商品房买卖纠纷处理多以合同依据为主,并不以广告宣传的内容作为主要依据,只要把开发商的相关宣传写进合同,那么对于我们购房者来说是更有利的。
宣传的时候开发商说是学区房,交房的时候不属于学区房了,这是确定就是开发商的虚假宣传了吧。
不一定,有的房地产企业和教育部可能在楼盘销售之前就已经签定了书面的合同,并将楼盘纳⼊学区,但最终因为各种原因⽽未实现,最终房地产企业也无法决定学区房的划片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房地产企业是恶意虚假宣传。
有网友又问了,那他们之前说属于学区房,现在又不是了,就算不算他们虚假宣传,但是应该算是合同违约了吧。
也不一定,是否是开发商违约,很简单的判定方法,看看你们合同中是否又相关的约定,没有的话法院也是很难支持你的诉求的。
购房不能只是看和听,也要过脑子,明明一招儿就可以避免和处理开发商虚假宣传的,你偏不去做,后期吃了大亏可别懊悔,可长点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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