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售后返租、房产售后包租,我们看着是一块“蛋糕”,有时候可能是看得到,却吃不着。
对于一个家庭来讲,买一套房产,或者买一处商铺,所用资金可能已经是一家人多年的积蓄了,动用全家人的经济命脉去博取不一定的高收益,值得吗?
况且,现实生活中,以及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办理过的很多类似的返租案件中,很多返租协议、包租协议是存在大问题的,如果没有律师专业把关,很难不掉到坑里。
如果遇到房屋售后返租、包租的房产纠纷,建议及早委托律师介入,及时维权。
下面是关于返租案件中常用到的相关的法律法条内容,大家可以简单的了解一下,希望可以提高大家的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
法律依据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法律依据2:《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3:《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学法、用法,依法维权,北京胡国庆房产律师团队提示您:返租、包租有风险,购房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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