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烂尾楼本身就怀疑自己运气不佳,如果明知道已经是烂尾楼还继续还贷的,只能说明自己智商堪忧。
面对所购房产已经烂尾无法交付的,购房者可以不还贷款吗?具体还怎么操作?
先看烂尾楼贷款偿还相关的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购买到烂尾楼停止还房贷的操作:
暂停还贷,这个可以和银行商量协商,说明情况,北京胡国庆房产律师承接过很多的类似的案子,很多时候银行是同意购房者暂时停止还贷的。
停止还贷,这就需要你走正规法律程序进行诉讼解决了,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法院判决合同解除后,购房者就可以停贷。
其他解决方案,可以找住建部咨询一下,这种烂尾楼、房贷偿还的问题,这些部门也是有义务给大家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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