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终于等到交房了,欢天喜地的去验收,经测量发现,房屋的实际面积跟合同签订的不符,差了3平米,且开发商和销售均没有对购房者提起这档子事儿,这是明摆着欺负人不懂法律。
面对购买房产的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的时候,业主可以要求赔偿吗?
合同法相关规定表示,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选择继续履行。
所以依法而言,如果遇到房产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的时候,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要求赔偿。
但是在实务维权操作中,购房者的这种普通的维权诉求却难以达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四条有专门规定: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所以遇到交房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时候,找律师给你计算一下,看看是继续履行合同划算,还是退房要求赔偿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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