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说,她手机上前几天收到一条房产销售的信息,通知她说房子被延期交房了。
王女士在一年前购买了一套三居室的商品房,本来定在2022年9月交房的,但是就在快要交房的日期到的时候,售楼处的销售给她发了一条致歉信息,大概意思是房子在今年9月份不能交房了,交房日期待定,对此给各位业主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
自己购房是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突然被“通知”不能如期交房了,心中很郁闷,开发商“理直气壮”的通知延期交房,底气何来?不能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进行交房应当属于违约吧?购房者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首先,开发商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要看其行为是否违约,如违约了,必将承担责任。
其次,购房者能否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提也是看开发商是否存在合同违约情况,如果你们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购房者是不能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能不能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所以根据王女士的叙说,可以先问一下开发商延期的原因,看看他们说的原因是否符合民法典法定不能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如果符合,那就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办理,如果不符合,可以委托律师办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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