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这些证据,易忽略却很重要!

  大家看到过最“异类”的房地产宣传是什么?

  “买房子,送轿车;买房子,送媳妇!”这种小打小闹的歧义搞笑广告宣传语也就算了,最常见的是那种以交通、校区、医院为噱头的卖房宣传,这种宣传目的不言而喻,提升房价,增加销量,如果开发商的房产的真实情况也如此也就罢了,但是有很多开发商为了利益频频虚假宣传,很多购房者为了老人方便看病,为了孩子容易上学,看了开发商涉嫌的虚假宣传之后购买了房产,之后才发现“上当”了,这真是让人恼火。

  最近有很多张家界的网友反映,开发商承诺将修建敦谊小学东校,并在2021年9月交房时投入使用,很多人因此加入购房行列,但是直到2022年的8月,敦谊小学东校却还没有动工建设,经相关调查得知,开发商并没有拿到该建设校区的土地的产权,很多业主家的孩子因此没有地方上学,怒不可遏,而开发商现在还在以建设敦谊东校的幌子在外大力宣传,对此张家界市市场监管局回应:检查发现售楼部及其围挡确有将目前没有详细规划批复的学校作为该项目文化教育设施的广告宣传,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已立案调查。很多业主等待调查结果,希望给一个合理解释和赔偿。


虚假宣传


  我国《广告法》规定: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内容。

  遭遇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你要注意要收集的自己的维权证据,这些证据材料最容易被大家忽略遗忘,觉得不重要,其实正好相反,恰恰是这些材料,才能让你的维权有保障。

  证据材料主要有:售楼广告、宣传材料,书面、录音录像承诺,同时看一看自己的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内是否有对宣传作出的规定等等,这些材料都是证明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的主要证据。

  最后希望大家在购房的时候都慎重一些,不要只看广告宣传的内容,否则一旦进入开发商虚假宣传的陷阱,虽然可以维权,但是耽误自己很多精力和时间,不值当的。另外也奉劝开发商或者房产中介,房屋销售过程中,不要虚假宣传误导购房者,否则丢了诚信,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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