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家庭慎重选择购买一套房子,但是却因为房地产公司违约,不能按时入住。然而当地产公司的违约影响的也并非少数业主,而是大多数业主都会因其违约行为权益受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们可以集体打官司吗?接下来就让我们具体来看看。
房屋纠纷是个人还是集体诉讼,主要诉讼的主体是什么人,如果是多人因共同利益与开发商进行诉讼的,就是属于集体诉讼。
集体诉讼,即共同诉讼,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那么业主们集体维权又应当做些什么呢?
一、证据,这是诉讼以及和开发商谈判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和开发商签定的合同,文件的原件一定要保存好,而且对开发商的宣传广告,商业规划书,投资宣传资料等也需要尽量多的收集,这对以后的诉讼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在涉及倒面积以及装修等方面的问题时,还需要专业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二、资金,这是维权活动取得胜利的前提,为保证维权活动的持续性,稳定性,一定要具备一定条件的资金准备。就好比打仗一样,不带武器是无法与装备精良的敌人去抗衡的,光用嘴去说理是不实现的。满心以为自己的证据充足,法律依据完备,就认为万事大吉了,其结果往往是碰的头破血流。我认为,义务的无报酬的工作是不能长期持续的,维权活动应该和经济利益很好的结合在一起,这才能带动大家的积极性,而这些奖励报酬的来源也要靠大家来支付。一般来说,需要大家按你房子价格的1%-3%的比例准备资金,来作为维权活动的费用。这个数字是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可能各地区有些细微差异。我认为原则是宜多不宜少,有足够的资金做保障,才能和财大气粗的开发商正面对抗;
三、精力,维权活动是一项长期的事情,不是短暂的时间就能解决的,这就需要当事人付出足够的精力来参与,总想着看别人怎么做,希望从别人的努力中免费获得利益的思想是错误的,每个人都这么想,那么到最后结果就是大家的利益都得不到保证,事实告诉我们,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定要靠自己付出时间,精力去争取,去抗争,否则干脆就放弃,半途而废的努力还不如一开始就不去做,以免浪费资源;
四、组织,我认为这是最重要的一环。有了代表大家利益的组织,才能有计划,有效率的去做工作,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出集体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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