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地下室捆绑销售
在购房过程中,尤其是热门市场、热门楼盘,经常会发现一些开发商会将房子与车位、地下室等强行绑定销售。如果购房者不购买相应产品,就不能签订商品房合同,并要求如果退掉车位、地下室等附属产品,房屋也必须退。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捆绑销售”。
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控趋于严格,捆绑销售被多次明令禁止。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有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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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合同表示“地下车库属于开发商”,合理吗?
有人在买房的时候发现,合同中有一条内容,大概意思是地下车库属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车库的权属,开发商的目的是什么?这样写合理吗?针对这个法律问题,北京两高律所胡国庆房产律师团队跟大家一起来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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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地下室捆绑销售,业主如何维权?
你遇到过这种情况吗?去买房的时候,销售会连带着地下室车位一起给你介绍,并告诉你现在一起购买可以省去多少钱,如果不买的话,附近停车会很麻烦等等说辞。更甚者,有的楼盘觉得自己的地理位置优越,市场需求又“求大于供”,于是要求购房者买房必须要买车位地下室,虽然如此名目张胆的捆绑销售让购房者很反感,但是为了能尽快拿下房子,自己也不得不妥协。像这种车位地下室捆绑销售合法吗?北京两高胡国庆房产律师团队跟大家一起聊一聊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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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不得强制买受人购买车位
买了房子,不买车位不许进小区?甚至已经停在车位上的车也被强制推出来打桩!开发商和物业对这种操作美其曰:严格规范管理车位,但是这种就应该属于强制消费者购买车位/车位捆绑销售了吧,这样合理吗?《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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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被“忽悠”加了一个地下停车位,可以要求退掉吗?
莫名购买了一个地下停车位,怀疑是买房捆绑销售地下停车位,能退吗?楼房的销售人员有着高超的销售技巧,销售额越多,他们的提成越多,所以有时候会软硬兼施的对购房者进行说服,一般说法就是,买房的时候购买地下停车位会比后期单独购买地下停车位便宜多少钱,人都有贪小便宜的心理,特别是消费的时候更是不理智,于是就一起签订了一个地下停车位购买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