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去看了好几次,都是停工状态,但是现在还没有到交房时间,又担心到时候真的烂尾了,维权就晚了,关于房产项目中途停工的状况,北京两高胡国庆房产律师团队建议购房人可以这样维权。
如果购房人购买的是期房,要积极关注开发商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在交房期限前,如果开发项目中途停工的,购房人要及时积极与开发商沟通了解情况,督促开发商积极履行合同,尽快恢复工程建设。
要求开发商承诺交房期限,并且承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以弥补造成的实际损失。
如果工程停工时间较长,开发商资信情况较差,则存在项目烂尾的风险,你的考虑不是没有可能,一旦烂尾跑路了的话,受损的只会是购房者,建议购房人尽早采取维权措施,先下手为强。
此时开发商为拖延走向崩盘的时间,对前期维权人会采取安抚、和解的方式。
与开发商不能协商解决,购房人怎么办?
因为此时尚未到交房时间,可以要求承担开发商违约责任吗?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吗?答案是肯定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虽然开发商交房期限尚未届满,但开发商经营状况已经严重恶化,已经长时间停工,可以视为开发商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购房者可以主张开发商预期违约,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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