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您好,我们的都是成都的,房子一直不交房,也不开工建设,就一直是烂尾状态了,我们也不晓得这种状况要如何办了,要是请北京的律师帮我们办理这个案子,距离上那么远,怎么办嘛?我们也不可能都去北京嘛?
北京两高胡国庆房产律师团队解答:
您好,我们律师团队承接全国案件,全国都可以出差办理,所以成都的房产烂尾楼案件,自然也是可以接受委托的,不用全部的维权业主来北京,我们可以先召开一个线上会议,简单沟通一下,然后安排具体的出差事宜,委托相关办理案件的律师去往成都当地,签订委托合同。
关于业主的退房诉求,我们需要先给您分析房产项目的实际情况,看一下,退房是否是最佳的维权方向。
退房之后,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开发商破产后在进行资产清算时,所得的款项要优先偿还买房人的房款,其次是工程款,第三是银行,第四才是债权人。
如果购房人选择退房,那偿还顺位瞬间会从第一落到第四,而一般来说,破产开发商后续即使资产清算后得到一笔款项,等轮到了债权人,恐怕已经没有钱来偿还了。
律师介入的目的,不简简单单的四带着委托人走法律程序,更是在根据法律经验和实际情况,来把控维权的方向。
所以需要先先分析,再行动,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真正的有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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