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业主的银行贷款要一直偿还下去吗?如果最后不能交房,消费者的钱不是越损失越多吗?这是很多购买到烂尾楼的消费者最担心的问题,不还房贷怕被银行起诉,一直还房贷还担心损失加大,那到底该何处何从呢?北京两高律所胡国庆烂尾楼律师团队告诉大家该如何正确处理烂尾楼房贷问题,让大家找到明确的方向。
首先,我们得闲明白,在购房者、银行、开发商,三只之间的具备的怎样的法律关系。
购房人和开发商属于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购房人和银行之间借贷、抵押及委托放款法律关系;开发商和银行之间属于阶段性连带保证法律关系。
OK,明白了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之后,我们就可以很好理解下面的法律问题了。
当开发商开发商楼盘项目烂尾楼,购房者能停贷吗?显然是不能直接停贷,因为法律关系的原因,就算银行把你起诉了,法院也会支持银行的诉求,因为,当银行将贷款发放至开发商账户即视为委托放款义务履行完毕。
那购房者还能退房吗?能!因开发商原因造成楼盘烂尾,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那能退房,怎么停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 20 条之规定,购房人请求解除开发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可以请求一并解除银行的贷款担保合同,此处的“贷款担保合同”涉及的法律关系既包括购房人与银行之间的借款法律关系,同时也包括抵押担保法律关系。
所以,你起诉开发商要求退房退款的时候,可以将开发商与银行作为共同被告,并分别对开发商、银行提出针对性的诉讼请求。
即,要求开发商跟自己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跟银行解除贷款合同,已支付购房款由开发商返还,未支付贷款由开发商偿还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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