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案例】树苗被强拆毁坏,二审迎来改判!

  “明明他们的强拆行为已经被确认违法,为什么只同意赔我289103元?让他们给出合理赔偿就这么难吗?”段先生向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胡国庆律师团队任昆鹏律师道出了心中的苦水。

  原来,段先生赖以生存的地上物遭到了镇行政机关的突然强拆,尽管这次强拆已被原审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是当地镇行政机关却没有就段先生的损失作出合理赔偿,仅仅以289103元的极低赔偿费来回应段先生的诉求。

  面对镇行政机关的冷漠与无情,段先生果断委托专业的征迁律师团队代理此案,希望通过法律渠道来争取到自己合法权益。

  最终,在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胡国庆律师团队任昆鹏律师的代理下,二审迎来改判,一审行政赔偿判决不但被撤销,还为段先生争取到在原评估结论基础上上浮50%,即433,654.5元。

  案情背景

  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承包土地进行农业种植

  段先生是山西省太原市某村村民,2009年与当地村民委员会签订了一份承包土地协议,约定承包一处土地,期限为三十年,每年支付承包费2000元。

  根据协议,段先生在该承包土地上自主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种植了景观树、苹果树、核桃树、柿子树等花果树木。

  然而,在2021年,段先生的承包地被纳入征收范围。令他意外的是,他并未收到任何有关征收的文件,也没有任何部门与他联系就对承包地上的花果树木等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在这种情况下,镇行政机关于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7月5日期间多次进入段先生承包地范围内,强制毁坏了他的花果树木等地上附着物,给段先生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痛苦。

  面对这种违法强拆行为,段先生始终无法理解自己种植的合法花果树为何会被强制推倒破坏。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段先生毅然决然委托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胡国庆律师团队任昆鹏律师来代理自己的维权事宜,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和赔偿诉讼。

  办案历程

  承包地上物被强拆

  法院判决:镇行政机关强拆行为违法,赔偿损失289103元

  任昆鹏律师代理本案后,对段先生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并收集了相关证据。他发现,段先生的承包地没有经过合法征收,也没有得到任何补偿。镇行政机关在没有征收手续和补偿安排的情况下,非法毁坏了段先生的地上附着物,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基于这些发现,任昆鹏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详细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坚决维护段先生的合法权益。

  在庭审中,任昆鹏律师充分阐述了段先生的权益受到侵犯的事实,并强调了镇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通过激烈的辩论和法庭交锋,最终法院支持了任昆鹏律师的观点,判决确认被告镇行政机关强制清除原告段先生在土地上种植的树木的行为违法。段先生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但是,段先生对该赔偿判决感到惊讶,认为自己遭受了巨大的损失,而法院仅判决赔偿289,103元,与实际损失及心理预期相差甚远。

  针对此事,任昆鹏律师综合案件各方面情况,再次代理委托人段先生将镇行政机关告上法院。

  从原赔偿金额289,103元提高到433,654.5元

  在二审庭审中,任昆鹏律师指出:镇行政机关的强制拆除行为已被确认违法,并确实给段先生的财产造成了损失。尽管段先生的损失由于客观原因难以确定,但段先生提出合理赔偿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违法拆迁行政赔偿案件时,应坚持全面赔偿和公平合理的理念。然而,原审法院对镇行政机关提供的证据的合法性认定错误。

  首先,镇行政机关提供的《资产评估咨询报告》存在合法性问题,镇行政机关未确保段先生对于选定评估机构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定权,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不合法。在评估选定不合法的情况下作出的评估结论不应作为合法证据。

  其次,评估公司未进行实地勘查,评估过程不合法,评估报告未送达给段先生,剥夺了段先生依法申请复核和鉴定的权利。

  再次,清点现场时未有评估公司人员在场,段先生对数量的确认并不等同于对树木价值的确认。

  最后,一审在未明确案件事实的情况下错误适用法律,认可了非法证据,直接导致地上附着物补偿适用赔偿标准显失公平。

  为此,任昆鹏律师将准备好的关键证据提交给法官。

  任昆鹏律师所准备的证据都直接指向案件核心。其中,证据1为段先生的土地承包证明;证据2为被毁青苗种类及数量统计表,证明被告曾委托村委会干部对原告地上附着物树木数量进行清点,但并没有进行任何补偿;证据3为强拆时的视频等资料。

  听到任昆鹏律师有理有据的陈述,加上对自己十分不利的证据3,被告镇行政机关感到惊慌,立即辩称:

  原告所主张的赔偿数额没有法律依据。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原审计评估报告是结合该县拆迁的实际情况和县政府相关文件作出的,因此我单位坚持以原评估报告的结果作为赔偿依据。此外,《太原市2021年春季主要造林树种苗木参考价格》标准并非涉及该镇拆迁范围内的苗木的补偿依据,该镇范围内的拆迁涉及的地上苗木应按照该县相关标准进行补偿。

  最终,在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胡国庆律师团队的任昆鹏律师通过多方搜证和法庭上的激烈交锋,法院判决将赔偿费用从289,103元增加到433,654.5元。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本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书已经确认被告强制清除原告在案涉土地上种植的树木的行为违法,故被告应作出相应赔偿。

  本案中,被告未举证证明其在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时对原告履行了通知一同进行现场勘查以及在评估报告作出后及时送达原告的义务,亦未将案涉苗木作为证据进行固定或保全,在上述工作未完成的情况下将原告所种苗木违法拆除,致使现在无法对案涉苗木的价值重新鉴定,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同时,本院依职权调取的山西资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在对案涉苗木进行评估时的现场调查记录、照片和被告提交的评估报告能够部分还原被毁林木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原告种植案涉苗木投入的时间、人工、金钱等成本酌情确定原告的损失为原评估结论基础上上浮50%即433654.5元为妥,被告应以此为依据作出赔偿。

  案外说法

  被征收人在被违法强拆,这是谁也不愿意接受的,但是我们要提醒大家的是,在房屋或地上物被强拆以后,大家也不要灰心,一定要及时地对强拆现场进行取证(可通过拍照、录像的方式取证)。

  另外,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当然了,如果有必要,那么我们便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人民法院提起强拆违法的诉讼和赔偿诉讼。总之,就是不能坐以待毙,也不要与相关部门冷战,否则只会对自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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